本报讯谢永华以1万元的价格为他人借腹生子,后因他人未付清钱款而杀子报复。14日,她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。
据扬子晚报报道,谢是四川来沪打工人员,暂住该市奉贤县钱桥镇。1996年12月,谢认识了安徽来沪打工人员路某,双方约定谢为路某生育一个孩子,路某将为此支付1万元。1998年3月,谢生了一男孩,路某曾分数次给谢8000余元,但余款一直没有结清。同年6月,谢与丈夫离婚,并继续与路某同居。其间,谢与路某因余款纠纷等发生矛盾。今年8月6日,谢将年仅两岁的儿子推入路边的一个臭水池内溺死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用你我的匠心,托举起繁盛的中国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“十五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[社论]
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
【详细】
秦嗣德: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
劳动铸就中国梦
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